晨报讯 (记者 杨幸慈 通讯员 张镝 新红 张萍)市工商局日前对外宣布,七成企业在进行企业年检时可不提交审计报告。
2006年起,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企业在年检中必须提交针对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以强化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
市工商局调研后认为,要求所有的公司提交审计报告,客观上增加了运营成本。因此决定,只界定8类企业年检时必须提交审计报告。具体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和企业登记代理等经营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三年(2004年、2005年、2006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公司;新近设立尚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公司;地址查无下落或注册资本遭举报的公司。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1万多户企业,上述8类企业占比为30%。也就是说,全市7.7万多户企业年检时将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据了解,2006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武汉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经营单位,都应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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