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珠海求职未果无钱可花的江西籍大学生,竟持刀劫持小学生企图向其家长勒索5万元人民币。日前,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洲区两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大学生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
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洪某是江西省某中医学院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于去年5月来到珠海求职,但一直未找到工作,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同时急于归还借同学的钱,洪某内心非常烦躁。
2006年5月30日傍晚6时许,洪某走出网吧,经过珠海市吉大景园小学门口时发现小学生徐某(11岁)独自坐在一小轿车内。看看四周无人,洪某即进入车内,拿小刀威胁、劫持徐某,并伏在车内等待小徐家长准备勒索钱财。
约10分钟后,徐某的母亲褚某坐进车内准备驾车,洪某突然冒出,一手紧紧地抱住徐某,一手用携带的水果刀威胁褚某,向褚某索要5万元人民币。
褚某当时无法筹到该款,遂打电话向朋友高某、罗某救援,随后二人到场与洪某交涉,并承诺次日付款。事后褚某报警。次日,警方在洪某准备收钱时将其抓获。(记者陈治家通讯员赵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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