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人事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去。
《意见》提出,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全部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实行对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倾斜政策,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担任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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