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省公宣)昨天广东警方向记者证实,“3·1”京珠高速特大车祸肇事司机段怡义,已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
3月1日18时10分,在广韶京珠高速公路转入机场高速北延线B匝道处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粤鹰3”广州督导组暨交管局工作春运第五检查组刘桂堂、黄志权、陈彬一行三人在察看事故多发点时被段怡义驾驶的面包车撞出高速公路外几米远,导致两名交警当场死亡,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逃逸者对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提供消息,段怡义于3月3日下午1时许在深圳龙岗被抓获,当时他正乘坐一辆大巴从东莞松岗逃往深圳龙岗,民警迅速在龙岗截停大巴,将其擒获并被刑事拘留。经审,其对交通肇事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省公安厅交管局三名民警在京珠高速公路实地察看事故多发路段发生车祸牺牲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广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沙分别于3月2日和3日代表省委和广州市委领导慰问了牺牲民警家属。
梁国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和省长黄华华向牺牲民警家属表示慰问,并指示公安机关全力做好肇事司机追捕、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吴沙代表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向牺牲民警家属表示慰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同志接到报告后,也作出批示,并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来唁电,对3名交警的不幸殉职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家属表示亲切慰问。省公安厅副厅长朱穗生也慰问了牺牲民警家属。
司机段怡义该当何罪?
归案的段怡义该当何罪,将在铁窗中度过多少时光呢?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段的定罪,最关键一点是第三名送院抢救无效的交警的死亡时间。是由于段怡义的逃逸造成交警最后一丝生机的消逝,还是段逃逸时交警已经死亡?这个关键点决定了肇事逃逸司机段怡义将会承受的刑期。
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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