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焦点提案
关注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成一号提案
3月3日,记者从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了解到,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大会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政府必须直接投资廉租房
“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民革中央在该提案中建议道。提案中认为政府必须直接参与投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提案提出四点建议: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须由政府负责规划、建造和管理;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公共住房,政府可以实行注册会员制,将私人建筑商纳入发展公共住房系统,与他们结成长期的合作伙伴;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专门的、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
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条例》
民盟中央在《关于发展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提案》中建议,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条例》明确我国住房保障的基本目标、基本定位,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并明确划分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明确我国住房保障基本的保障方式、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保障机构、保障房源等;明确住房保障的责任条款,强化制度的具体实施,建立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实施住房保障的推进机制、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案建议加大各级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国家和省级住房保障基金;适时成立自上而下的住房保障局,体现住房保障的专业化、职能化。
政府政策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关于强化住房保障职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建议:一是政府财政预算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住房保障中的廉租房和福利性租房,并在贷款、税收、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倾斜。二是要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提高二手房买卖税率,以解决“为卖而买”的房地产投机问题。三是依据资源节约政策,对超大面积住房和资源、能耗较高的别墅类、超大户型高档建筑,开征累进的高档消费税。四是对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调整其风险系数,适当调高银行准备金率,定向调节资金投放。五是对土地开发、转让和房地产交易各环节应当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住房市场应“以租为主”
致公党在《关于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中建议:应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建设包括“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内的“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住。廉租房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没有能力和资格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户籍和暂住人员中的低收入家庭。对于其他中低收入家庭,则可通过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解决,从而构建起包括廉租房、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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