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刘女士按揭买房,其贷款金额莫名其妙增多,由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烦恼。这显然与今年中消协确定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年主题“消费和谐”不吻合。
1997年至今,中消协推出“3.15”活动年主题已整整十个年头。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本报将陆续推出“3.15维权新课题”特别报道,通过对消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解剖和分析,帮助消费者增长见识,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征集线索,我们特别开通投诉热线:63820315,市民若在日常消费中遭遇陷阱遇到纠纷或者新课题,可电话向本报投诉。
本报讯“我明明只贷了19万多元,个人信用记录却显示贷了30多万元。”市民刘女士昨日投诉:其个人“信用档案”内的贷款金额莫名其妙增加了。
刘女士称,她2005年12月在巴南区买房屋,到建行巴南支行办理了19.4万元贷款,其中15万元为住房公积金贷款,4.4万元为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刘女士贷款后按时还月供,没再办理其他贷款。
出乎其意料的是,刘女士今年2月份打算按揭买车,到农行九龙坡支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查询她的个人信用记录发现,“信用档案”显示刘已经贷了34.4万元。农行以个人信用问题拒绝放贷。
刘找建行巴南支行讨说法。她认为,信用档案平白无故多出15万元贷款记录,问题出在建行巴南支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而不是自己。据说建行巴南支行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刘女士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一个相关证明,然后由建行再出一个证明上报央行。
“明明是银行部门出错,为何还要折腾消费者?”刘女士认为,应该由出错方主动改正,不应该让消费者多跑路。
建行巴南支行人士解释,刘女士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该行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数据报重复了。据称前段时间还有几位市民也遇到过同样问题,正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此事。人行重庆营管部人士称,将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调查了解刘所遭遇的情况。
无独有偶,沙坪坝区张先生也遭遇过类似烦恼。张先生2003年在市内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后并还清了欠款,就把该卡收起来没再用。张去年5月份到银行办理个人房贷时,“信用档案”显示其信用卡因没还款而被冻结,银行拒绝贷款,后经多方协调才把此事妥善解决。
个人“信用档案”确实关乎市民切身利益,市民个人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个人授信申请等,银行工作人员均要查询其个人信用记录,若发现经常拖欠贷款,或贷款余额过高,则会“另眼相看”。因此不少市民认为,有关方面在收集、录入、使用信用档案数据时,一定要非常慎重,否则会给市民带来极大损失。
有关人士指出,两类贷款者的个人“信用档案”最易出错:一是通过担保公司贷款的市民。由于很多担保公司采取委托还款方式,即市民先把还款打到担保公司指定账上,由担保公司到银行还贷,担保公司一旦不及时向银行还款,这一“拖欠账”就会算在贷款者头上;二是包括银行在内的放贷(或贷款管理)机构,每个银行都要向央行自报数据,难免会出现个人征信系统重复输入等差错。
如何应对信用档案差错
市民个人“信用档案”出错应该咋办?
本报新闻律师团陈艇律师认为,刘女士实际上并没发生违约还款行为,应要求放贷银行必须向央行提出申请,立即更正个人征信系统内的信息,以便消费者能顺利获得再次贷款。
人行重庆营管部人士此前曾提醒,市民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个人信用报告:一是到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时,银行会要求市民出具授权书查询个人信用,此时,市民有权要求银行将查询结果反馈个人;二是直接到人行征信中心查询,市民持身份证件到人行征信中心,申请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若查询发现自己个人信用记录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可找人行有关部门理论。(记者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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