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元宵节,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的最后一个高潮不期而至。“爆竹一声辞旧岁”是几千年的传统,但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争议也从未停止。
倒是有一条消息值得关注。据报道,今年春节,天津市民痛痛快快地放了一回炮仗。
烟花爆竹从禁到限,应该说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尊重,对传统文化的尊重,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有禁不止的尴尬,给过年一个浓浓的“年味”。但是,解禁之后,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燃放安全、噪声扰民、制造垃圾、污染空气。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探索在“解禁”这一新形势下的对策。天津市的做法是一种办法,通过技术上的手段,减少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其在环保和安全两方面的隐患大大下降。
但政府部门的工作不应止于此,还应该进一步考虑在制度上对“解禁”进行规范:
一是限制烟花爆竹的种类,尤其是对一些高分贝的爆竹要坚决禁止销售,如响起来“惊天动地”的礼花炮;二是限制烟花爆竹的响数,现在一些爆竹动辄做到几万响,炸响时,惊天动地;炸完后,满地“红屑”,因此必须限制响数;三是限制时间和地点,尤其是居民小区内应该明确禁止燃放,可将燃放地点设在小区前的广场上,燃放时间也应规定,避免凌晨燃放扰民;四是增加惩罚措施,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销售商和燃放者,必须给予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五是探索烟花爆竹的替代品,如环保烟花、环保爆竹,并通过制定一些优惠的政策,鼓励经销、使用替代品。
此外,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市民的社会公德和礼仪教育,放鞭炮也应讲公德、有礼节。惟有如此,才能让鞭炮既成为传统年文化的“基因”,又不至于影响公众利益。(杨杰)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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