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王圣志)目前,我国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太低,工程造价与建设标准不合理,已经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建筑企业工人的合法劳动收入,由此带来工资拖欠以及用工矛盾等问题,制约了建筑市场健康、和谐发展。
“基本建设过程中概预算人工费过低,容易给工程埋下质量隐患”,全国人大代表程聚生代表告诉记者。程聚生代表长期从事建筑行业,具有丰富的编制建筑行业工程概预算经验。他说,目前我国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工费单价很低,平均为20元至29元/工日。这是1998年确定的,9年来未作调整。但现在工资水平和社会整体消费水平都比1998年翻了一番,这必然影响企业员工和农民工的收入。
程聚生代表说,我国集中招标大部分实行有标底招标,施工企业要想承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以现有概预算单价计算的工程造价,而为保证建筑工人的合理收入,施工单位只能进行人工费补差。“巨大的人工费补差对于一些中小建筑企业是难以承受的,企业很可能通过偷工减料来转嫁负担,这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说:“由于企业必须拿出很大的利润来弥补概预算人工费,导致企业的利润水平下降,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国际竞争。这是概预算人工费单价过低的第二个危害。”
程聚生代表认为,工程概预算人工费过低也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源头之一。“由于人工费单价是由行业和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通过相关文件确定的,造价部门只能遵章执行,建筑工人实际收入超过概预算之外的那笔资金难以得到制度保障,容易导致有关单位和部门“照章”拖欠农民工工资。
程聚生代表建议,在国家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和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收入的政策要求下,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市场接轨,提高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概预算工日单价、完善计价规范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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