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近40人求治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眼外伤科的统计,今年大年初八之前,共收治因私放烟花炮竹而眼睛受外的病人23名,这几日又陆陆续续收治近10人。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眼外伤科主任汪振芳教授介绍说,前来救治的有一个15岁的小男孩,他本来双眼视力都很好,但因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被炸,面部严重烧伤,“送来医院的时候一边脸全黑了。医生给他缝合了伤口,如果皮肤愈合不好的话可能会留疤痕。小孩眼球虽然没有炸烂,但是视神经已经受损,又加上眼眶骨折,现在右眼视力只剩下0.1”。
眼科专家指出,烟花爆竹爆炸产生的冲击力很强,不小心伤及眼睛会造成眼组织挫伤甚至眼球破裂,严重的需要将整个眼球挖掉。烟火鞭炮产生的火花还可能造成眼部烧灼伤,所产生的碎粒存留在眼内会造成眼内异物伤,因此往往造成眼部多种组织严重复合损伤。
追究原因:市民私放烟花只为“过瘾”?
到底是什么原因驱使这么多人违禁放烟花呢?在五羊新城的某小区,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个市民,绝大多数市民在表示支持广州“禁炮”令的同时,又说放烟花是为了过“手瘾”。
市民金先生说,他很喜欢放爆竹和烟花,但是广州“禁炮”后则很少再放了,“关键是管得不严,大家手瘾来了,找个地方就去过把瘾。”
家住白云区南方医院附近的李先生说,春节他自己开车回乡下的老家过年,“在乡下大人和小孩都喜欢玩爆竹,威力越大(声音越大)的,玩起来越过瘾。我回来的时候顺手把家里没放完的‘鱼雷蛋’都带过来了,准备元宵节的时候玩。”
记者发现,在采访的市民中,大多数人都知道在违反禁令放烟花爆竹比较危险,但是却没有故意要去“挑战”禁令的意思,“只是以前有这个习惯,所以兴致来了就放一下,过一下手瘾。”
家住在员村生活区的邹小姐认为,放鞭炮作为春节和元宵节的风俗,完全禁止有些不妥。“要是大家都觉得该禁的话,这禁了十多年了怎么还是禁不下来呢?”邹小姐说。
市民呼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虽然有部分市民忍不住要过“手瘾”,但绝大部分广州市民都已经习惯了没有噪音、火灾隐患的春节。市民徐先生认为,今年广州市将“禁炮”范围扩大,这是好事,但是从今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也应加强。
徐先生说,他家附近大年三十、大年初五以及元宵节晚上,鞭炮声很大,持续时间也很长,附近派出所和公安局的警察不可能听不到。“虽然这种事情可能让警察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不去抓的话,一方面放任市民燃放烟花,增加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又纵容大家践踏禁令。如果警察抓走几名违禁者,能起到威慑的作用,我想情况会完全不一样的。”
[上一页][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