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 今天起,省城限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不少零售商手中还有很多的剩货,在退货或代存时又遇到了高门槛,造成手中的烟花爆竹不好处理。
5日,记者在和平路、历山路、济微路等路段看到,原来销售烟花爆竹的多家零售点都已经撤下了条幅,不再对外销售,但一些店里还能看到摆放着烟花爆竹。
燕子山路上一烟花爆竹零售商沈先生告诉记者,他还有4000多元钱的剩货,而批发商又没和自己签回购协议,他打算自己找个地儿把货存起来。记者了解到,按照济南市安监局有关规定,批发企业不能拒签回购协议。沈先生表示,当时他提出和批发企业签回购协议,但批发商总是推托,后来也就没签成。批发商不收,卖又不能卖,剩下的烟花爆竹让老沈很为难。
采访中,有零售商表示,批发企业对回购和代存烟花爆竹提出要收费或打折,本来今年就没挣钱,他们不愿花这个钱,打算自己存着。也有零售商表示留着以后偷偷卖给结婚的新人。
记者随后根据安监部门公布的电话,以退货或代存的名义咨询了多家批发企业,有多家企业都没人接电话或无法接通。一家批发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只要是从该企业进的货,就可免费代存,不开箱的原价退货,另一家企业提出开箱烟花爆竹退货要打7-8折。也有企业只是推诿就是不答应退货。
采访中,槐荫区一家批发企业对没有签协议的零售商开起了“绿灯”,为零售商提供免费代存服务,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零售商也不容易,这样做也是少给他们添麻烦。有零售商表示,希望更多的批发企业能有些高姿态,给零售商提供更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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