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未申报妻子吴淑珍带过的17件珠宝,声称并非己有,是向亲友借用,并以“亲友不愿身份曝光”为由,拒绝提供数据。若依新修正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故意申报不实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定指出,申报义务人因申报不实受罚款后,经通知限期补正,仍未补正,可按次连续处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台湾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原来对申报不实者,仅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经通知限期补正者,不为补正并可处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但法务部门认为1年以下徒刑不痛不痒,即使易科罚金,金额也不高,因此删除刑罚处分,大幅提高罚款,并采取连续罚。
新规定实施后,类似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珠宝问题,如果未提出合理说明,最高可处120万元以上罚金,还可按次连续处罚,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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