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记者 贾全欣)国家电监会今天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力图用市场机制促进小火电机组的关停。
据了解,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国家电监会将加强对小火电机组关停监管工作,并健全监管制度。
有关人士称,具体采取的措施包括:
——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对于关停范围内的小火电机组,暂停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已经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而属于关停范围的机组,适时撤销。对未按程序审批或核准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新建小火电机组,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的,不予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
——加强对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许可证的管理。对在役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应提供有关部门的认证文件。符合国家电力项目审批程序及有关条件,但暂时无法提供有关认证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并在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中予以备注;超过规定时限仍不能提供认证文件的,注销其许可证。
——加强发电调度监管。对到期应关停机组实施解网,电网企业不再收购其电量。
——积极推进将小火电机组发电量指标转让给大机组代发的发电权交易工作,加强发电权交易监管,用市场机制促进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发电权交易监管办法另行制定。
——开展小火电机组及自备电厂情况调查和登记备案工作,由国家电监会研究建立小火电机组监管信息系统。各派出机构每年度要汇总上报关停及监管情况,由国家电监会安排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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