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3月6日电 记者宋学春 通讯员王金明报道:日前,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并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打造“阳光检察”品牌和创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为着力点,将各项检察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青岛市南区检察院一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现代管理理念的要求,对队伍管理、业务规范、品牌创建、行为规范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阳光检察”执法品牌十项制度》、《干警执法行为规范》和《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办法》四项制度汇编,建成了全方位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规范了办案环境。按照高检院要求,对办公楼进行了综合改造。建成了面积300余平方米的办案工作区,提高了办案安全保障水平;建成了技术工作区,为网上办公、办案提供了技术保障;对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接待区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整合,实现了办公、办案区域分离的规范要求。三是创建了“阳光检察”大厅。整合检察职能和服务资源,建立了敞开式的“阳光检察大厅”。设立了四个接待窗口,为来访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了三套公示系统,畅通了当事人的知情渠道;推行六项便民措施,尽可能为来访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建立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业务管理流程,实行了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了防止超期办案预警机制、办案过程监督评价机制、重点案件审查机制和侦查协作机制四项机制,实现了业务管理规范化;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建立素质养成机制、执行力培养机制、创新激励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廉洁从检约束五个管理机制,实现了队伍管理人本化;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实现车辆管理、物品申领等10项常规事务的网络化运行;开发了“三位一体”绩效管理软件,实现了网上动态考核、直接考核到个人。该经验在高检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研讨会暨检察管理论坛上被推广。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将紧紧抓住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的契机,加快“两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尽快实现从规范化建设到信息化建设的过渡,争取全面达到高检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的各项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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