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6年全省检察工作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省政府的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全省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6052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29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1695人,提起公诉71724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1925件33061人,提起公诉26193件40654人。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444人,提起公诉83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不逮捕不致于危害社会、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6255人;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起诉1008人。
积极发挥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859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246次。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真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3113件,占受理总数的75.7%。推行各级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全省三级检察长共深入基层巡回接待群众来访1294件1563人,其中省检察院领导巡回接待48件61人,办结并息诉罢访32件39人。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56件183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亿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284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72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26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严肃查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严重侵犯人权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222件238人,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45件145人、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37件37人、侵犯人权的案件12件12人。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教材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办了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16件81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62人。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办案,认真开展个案预防,推动和配合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个案预防率达80%;配合有关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系统预防550项、专项预防486项;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119份,被采纳1035份。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提供查询服务1740次。
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诉讼监督工作,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91件771人;侦查监督追加逮捕1121人,追加起诉402人,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01件次;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4件,在已审结的38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0件;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况13人次;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456件,在已审结的295件中,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98件,调解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7件。注意发现和查办司法不公背后隐藏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5件78人。
二、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了十项改革重点,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工作创优。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年共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351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20件,检察机关已采纳6件;监督“五种情形”36件。
认真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省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障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办理死刑案件中,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复核补充证据,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切实强化监督,依法保障人权,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
不断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力度,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与省公安厅、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拓宽立案监督的渠道。
三、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为民的能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全省共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会、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628次,对9000多名检察人员进行了轮训。广泛组织开展“析案明理”活动,全面回顾梳理2003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深入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从思想根源、办案机制上分析原因,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人才强检。建立了全省检察人才库,评选出216名省级检察专家型人才、专门型人才和1000多名专业能手,有3人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广泛开展以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举办了检察官、律师辩论友谊赛、“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30多期,培训检察人员3000多人次。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9人。
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第四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弘扬先进,激发争先创优的热情。制定了《江苏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绩效考核标准》,努力构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去年基层检察人员受到县以上各类表彰的共计3300人次,有3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有9个基层检察院被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通州、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四、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的贯彻《意见》,省检察院专门召开了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明确了新的发展思路,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市、县(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切实解决影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293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122件,转交的案件122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级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17次,召开座谈会366次,使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省共有67个检察院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了检察专版专栏,40个检察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94个检察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扩大公开内容,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检务督察机制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省、市检察院专门设立检务督察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加强检察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二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三是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监督并重;四是坚持以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作为公正执法的保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入,联系执法办案工作实际不够紧密;二是一些地方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存在力度不够、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有所缓解,但执法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五是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以及不认真对待群众合理诉求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真诚地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新目标,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促进发展,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围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诉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使检察机关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力量和建设力量。
(二)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加和谐因素;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完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对刑罚执行和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完善减刑、假释监督程序,健全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机制;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机制建设,健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和服务机制。
(四)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政治轮训机制,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结合换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培养高层次人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推行绩效考评,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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