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执行彻底的省-市-镇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
撤销县级建制
由市直接管镇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张军、李宜航、尹安学、王雷、夏杨、陈晓鸿报道: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李崴建议撤销县级建制,实行“市管镇”体制,形成省—市—镇三级地方政府架构。
李崴委员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地方行政区划是省—县—乡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但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并没有按照宪法的规定去执行。但他表示,随着交通、通讯、信息网络的高度发展,人民参与管理的意识增强,政府职能和角色的转变,加上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的提高,现在我们完全有能力也应该去改革行政体制并执行彻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自治州/直辖市辖区)—镇(乡/民族乡/街道委员会)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了。
之所以作出“省—市—镇”的设计,李崴委员解释说,首先是我国人口多、面积广,尤其农村,老百姓居住分散,社会矛盾和问题多,光靠村民委员不可能治理好乡村事务,“这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镇乡政府”。
而撤销县级建制,李崴委员认为完全可行。他指出,县级政权机构臃肿、队伍庞大,往往把责任往下压,把权力往上收,乡镇政权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不起。
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是工业化城市化,只有地级市以上的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才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及对周边地区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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