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赣州市政协主席赖联明作客新华网,就如何落实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赖联明在访谈中说,赣州主要采取了八条措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主持人:
您主抓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作,对于很多领导来说,征用农民土地后如何保障农民生活应该是比较难开展的一项工作,但听说,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一个因为征用土地而上访的农民。
赖联明:
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工作当中难度比较大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经济总量做不大,地方经济发展不好,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不了;其次,我们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感觉到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每年以上万的比例上升,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补偿标准偏低,2003年至今国家确定的补偿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实际上还是偏低的,当时每亩征地款在15000元到20000元之间;第三,农民失去了土地以后,生活比较贫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农民没有了稳定的生活保障。同时,失地农民的生活成本又在不断的提高。现在这个农民没有土地了,他面对城市生活的时候需要开销,所以补偿费也是杯水车薪的;第四,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他没有低保、没有医保、没有社保。有就造成了“种粮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情况,严重的威胁着我们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进程;第五,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失地农民不像其他的下岗职工,他本身的劳动技能就是种地,文化素质比较低,劳动技能的储备比较差。在这样情况下,他要真正找到好的就业岗位就比较困难。
赣州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深入到失地农民乡村了解情况,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了要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关注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制定了八条保障的措施:一、对失地农民实行过渡生活补助制度。对失地农民给予5年过渡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同时,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失地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1440元,月补差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二、对失地农民进行重病救助。失地农民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医疗费用的50%;三、对失地农民的子女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和高中阶段教育补助;四、对于失地农民的子女施行九年义务教育;五、鼓励失地农民创家业,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对开发区工业园依法从事第三产业的失地农民,6年内政府实行税费补贴。对失地农民要连续六年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六、对失地农民到企业里面劳动进行就业免费培训。凡参加开发区组织的技能培训的农民,实行一次性培训补贴200元,并给予每人每天10元的交通、午餐补助,最高补助200元,对参加培训人员优先推荐到开发区工业园企业就业;七、对失地农民实行务工保险补贴。凡区内工业企业与失地农民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且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由区财政专项资金发给该企业50%的保险补贴;八、对于失地农民给予岗位补贴或者贡献补贴。开发区所有公益性岗位或者后勤服务岗位,优先招用开发区“4050”人员。对区内工业企业招用了开发区“4050”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由开发区财政按每人每月各100元的补助,这样的话企业也有了积极性。
以上标准如果落实好了,对于赣州的失地农民将是很有好处的。让失地农民享受到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他们支持征地拆迁。所以,我认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各项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很重要的举措,特别是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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