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记者刘育英)根据中国财政部五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二OO七年预算草案,今年将抓紧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行。燃油税试点省份海南的原省委书记阮崇武代表为燃油税改革方案建言。
海南是燃油费改革制度的试点省份,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发布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等四费合一,征收燃油附加费。
阮崇武说,海南燃油费改革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每年燃油附加费的收入有十亿多,而刚开始时只有两亿多。由于资金充裕,银行也愿意贷款修路,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
他指出,如果按照财政部提出的燃油税的实施办法,实行起来有困难。他解释说,“海南的燃油附加费是在加油站收,而财政部的燃油税是在炼油厂收,不仅汽油收费,煤油、柴油也收了费,柴油百分之八十五用于渔船、轮船、农用拖拉机、农用机械,实际这些车不在路上走,收养路费不对的,很影响全国燃油税征收的积极性,而且除中央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没有增加,而养路主要是靠地方,这也影响到燃油税的推行”。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九七年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并准备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一九九八年十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二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并于同年十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但燃油税何时开征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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