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遗产税 “逼”富人做善人
全国政协委员李宝库提交提案,呼吁运用政策导向鼓励企业做公益事业
梁波
徐明(化名)是一名矿工,每天一大早从家里出发,到晚上回家已经天黑,一天干下来,10个小时是正常的,如果矿上任务紧,要加班,那可就要连续十五六个小时耗在矿上。
“同等劳动强度,甚至比矿工劳动强度低得多的一些行业,像电力、石油等,工人一个月的平均收入好几千,比矿工高得多!”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徐州矿务集团垞城煤矿运销科装卸班班长戴兴旺在来北京参加两会之前,有不少工友向他反映收入过低的问题。这次参会,他将工友们委托他的建议整理成文,带到了会上。
矿工收入凭啥这么低
戴兴旺说,煤矿工人常年在高风险、超强度、阴暗潮湿、通风不良的矿井下作业,付出健康的代价,经受事故的威胁,还要面临职业病的折磨,但收入待遇却很低。“过去,一个矿工养活一家人绰绰有余,而现在许多井下一线煤矿工人年收入不到一万元,怎么负担起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孩子的上学费用?”而同是能源行业的电力、石油行业,他们的职工收入是矿工收入的2~3倍,而他们的工作不见得比矿工强度大,大多数比矿工要轻松得多,“这差距也太大了!”
对此,戴兴旺建议,政府能对煤矿工人,特别是井下一线工人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以年收入至少两万为起点,对井下煤矿工人日工资,也应提出相应的幅度和底线。他希望煤矿工人收入应当比照电力、石油等行业,能达到他们的同等水平。
建议提高一线职工收入
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也非常关注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问题,她提交了一份建议,呼吁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工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张艳建议,加强对各地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岗职工尤其是生产一线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得到合理增长;支持和推进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使工资协商成为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的有效载体。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常毅
江苏团代表、委员呼吁缩小收入差距
工友们让我捎个话,收入要公平
99%企业不做任何公益
李宝库委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大陆由官方牵头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每年所接受的捐款中,有75%来自海外。同时,在大陆1000万个正式注册的国内企业中,只有1%的企业做公益事业,99%的企业都不向社会做任何公益贡献。“这种情况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也反映了中国慈善事业的艰难处境。”李宝库说。
李宝库分析说,造成以上局面的原因有多方面,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的政策导向有问题。在西方国家,向社会捐赠是可以免税的,而将遗产留给子孙却要缴50%~80%的遗产税。美国的遗产税从150万美元算起,以50%的比例起征,最高比例是80%。这一导向,使人们乐意慈善捐赠,从中体现人生价值,获得美名。“而我们的政策恰恰相反,向社会捐赠免税的口子没有完全放开,将遗产留给子孙的口子却畅通无阻,一分钱的税也不征。在这样的导向下,谁还愿意作慈善捐赠呢?”
据了解,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于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可减免税收。“这个通知非常好,但我认为只做了一半,还有另一半亟待研究,即开征遗产税。”李宝库说,目前世界上有2/3的国家和地区都在开征遗产税,这也是这些国家慈善事业发达的重要原因。
“劫富济贫” 有害无益?
其实,开征遗产税的呼声已经不是第一次发出,甚至一度爆出过启动遗产税立法的时间表。早在2005年,就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物权法一旦通过,遗产税立法就有望启动。反腐专家、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处长王明高也表示,我国资产百万以上的高收入家庭超过千万,已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甚至提出了具体设想:北京起征点略高:8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
与此同时也遭遇不少反对的声音。包括厉以宁在内的不少著名经济学家和其他政府高官都曾明确表示过反对意见。厉以宁曾表示,“劫富济贫”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对社会有害无益。中国的发展,需要中产者队伍的壮大;而中产者队伍的壮大,主要应该依靠逐步提高较低收入者的收入,而不是靠实行高税收,把富人变为中产者。
对于这种观点,李宝库坚决反对,“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当然不愿意交”,并坚持认为“研究开征遗产税,势在必行!”据《南方都市报》
“‘劫富济贫’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对社会有害无益。”
“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当然不愿意交!研究开征遗产税,势在必行!”
———全国政协委员、民政部原副部长李宝库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曾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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