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苏艺马翔宇)近日,省城闫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前一段时间在合肥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保安,上个月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但由于该公司一保安队长将他的工作考勤表扣住,不上报给公司,导致其20多天的工资无法拿到。
闫先生说,由于和保安队不合,加上待遇等原因,自己年前就打了辞职报告。可能由于过年期间人手紧缺,公司一直没同意他的辞职请求。“身份证一直在公司那里,我一直走不掉。过年期间,我一直在上班,但公司没有发放加班费。”
闫先生说,即使是这样,自己也没有过多的请求,只想早接到公司的通知,可以开始找新工作。
2月24日,安华公司通知闫先生,从即日起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也就是说批准了他的辞职请求。在拿到身份证后,他又遇上麻烦,拿工资需向公司出示考勤表,我的考勤表一直在保安队长手里。但他迟迟不把表给我。
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保证金、抵押金、不准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如果闫先生的身份证确实被安华公司扣押,那么该公司的行为违法。
记者接到闫先生的反映后来到该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一位南姓负责人说,公司绝没有扣押闫先生的身份证,“求职者来应聘时,我们需要拿其身份证检验是否有犯罪记录,一旦检验结束,他们随时可拿走。”
关于工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公司惯例,每月10日左右发放工资奖金。离职者在辞职后15天内办清各项手续。“据我猜测,可能是这名保安和他们的队长之间有些矛盾,考勤表一直没有给他。”最后该负责人许诺,保证闫先生在3月初拿到剩余的工资。
昨天,记者从闫先生处得知,该公司已返还其200元工资,剩余的将在15日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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