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3月7日(记者 董智永)河北省工商局日前决定在省、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经济检查机构。这就意味着,今后河北省工商系统有了经济执法的“拳头部队”。
据了解,经济检查机构将在省、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管理区分局和直属分局不设立。
在职能调整上,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分局除经济检查以外的其他职能,划归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分局,其他各市市场监管分局除经济检查以外的其他职能,按辖区管理原则划归市区各分局。
调整机构的同时,河北省工商局还要求,各级经济检查机构一定要严格维护工商队伍的执法形象,经济检查机构作为系统执法办案的“拳头”,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方能上岗,公务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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