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马蔚华呼吁:
统一信用卡呆账核销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夏杨、张军、李宜航、王雷、陈晓鸿报道:早就是呆账了,还是难以核销!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呼吁,应该制定更加灵活的信用卡呆账核销政策。
按规定,信用卡持有人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失踪、死亡的,财产经过法定清偿后还未能还清透支金额,可以认定为呆账。马蔚华说,国内还没有个人破产法,怎么执行呢?人都死了,怎么去找持卡人家属,寻找死亡证明呢?
马蔚华建议,国家应该统一规定信用卡透支资产的风险认定标准。信用卡透支消费30天内,属于正常;逾期31-90天需要关注;逾期121-180天内定为“可疑”;逾期181天以上定为“损失”。超过180天后,银行只需提交6次以上电话、上门催收记录,就可申请核销。信用卡透支逾期没有达到180天,但发生了破产、失踪死亡、涉及诉讼,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也可以申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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