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原则立场是:促进人权,尊重主权,反对霸权。
中国尊重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强调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集体人权。
中国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中国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中国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中国认为,任何国家实现和维护人权的道路,都不能脱离该国历史、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具体国情。国际人权准则需经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予以确认。用某一国的模式作标准或将一国模式强加于其他国家,既不恰当,也根本行不通。人权国际保护应当照顾到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宗教、文化背景,本着求同存异、互相尊重、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精神来进行。
中国认为,对于诸如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外国侵略、占领以及种族隔离、种族歧视、灭绝种族、贩卖奴隶、国际恐怖主义等粗暴侵犯人权、危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行为,国际社会应当优先关注。这是人权领域内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人权国际保护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作为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场所,联合国应恪守自己的职权,严格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及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行事。联合国的所有人权机构均应竭力促成成员国之间的和谐、理解与相互尊重,提倡交流观点和经验,避免互相指责和攻击。(中国人权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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