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事业发展面临四大挑战莫文秀委员建议将妇女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孙承斌)近年来,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男女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建议,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妇女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政协共青团、青联、总工会、妇联界委员7日下午举行联组会。莫文秀在发言中分析了当前我国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的4大挑战: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偏低。各级人大女代表比例增长缓慢,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较低。据民政部统计,村委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为16.7%,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只有1%。
——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妇女等在劳动力市场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现象比较突出。据部分高校对女大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近64%的女生和近48%的男生认为用人单位存在歧视女生的现象。下岗失业妇女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在就业中遭遇更多的不平等待遇。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面临一些障碍。农村妇女没有承包地的比例比男性农民高出近11个百分点。近六成女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约36%的单位给予女农民工产假、约12%的单位为女农民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老龄妇女问题成为老龄问题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老年人口中女性比男性多出464万人,而且大多数人处于养老保障制度之外,经济上比男性面临更大的困难。
莫文秀认为,这些问题制约了妇女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她建议: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坚决抵制贬损妇女形象的腐朽文化现象。强化对妇女的教育培训,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切实减少和杜绝女童失辍学现象,保障女童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莫文秀希望有关部门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过程中,注重体现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关注两性发展差异和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有效化解涉及妇女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应把维护妇女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妇女参政、就业、土地承包等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村妇女、女农民工、老龄妇女等各类妇女群体平等参与和分享发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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