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村低保制度引发的扶贫期待
缩小贫富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头戏;缩小贫富差距,无疑要从扶贫做起,尤其要首先帮助年纯人均收入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来自今年全国“两会”的消息,说去年我国投入近200亿元用于扶贫,绝对贫困人口减少217万人。
首先就有一个疑惑,如果按去年的扶贫力度,一年减少217万人,这2148万的绝对贫困人口,按此比例逐年减少,等到减少完毕,差不多需要10年;如果实施了低保制度,据说全国只需拿出60亿元,就可以给每个绝对贫困人口补差300元,那么,一年就能解决全国的绝对贫困问题。或者10年才能解决,或者一年就能解决,怎么会弄出“2010年基本解决”的目标?当然,补足一年的收入差额,与摆脱绝对的贫困状况,不是一回事。但扶贫先要弥补贫困人口的收入差额,尤其是对为数尚达两千多万的绝对贫困人口,给予“绝对”及时、“绝对”足额的经济扶助,应该是“绝对”无庸置疑的。
谁都知道,即使年纯人均收入达到了683元,依然月均60元不到,日均两元不到,这样的生活,“绝对”会艰难得常人难以想象。如果低于这个水准,也就更无法想象。要让他们再把这“绝对”难熬的艰难岁月再煎熬到2010年,实在叫人有些于心不忍。究竟是认识没有到位?还是国力依然不够?似乎都说不过去。如果财力许可,能否再加大一下扶贫力度,将低保的标准定得再高一些,惠及的面再大一些,脱贫的时间再快一些,从而让绝对贫困人口尽可能早一些从受贫困煎熬的岁月中挣脱出来。这该是和谐社会应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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