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张可丹实习生张幸格
本报讯创新型企业将享受到一系列财政、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新农村建设中,我省将根据不同类型的人群打造出新型农民……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召开的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启动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等重大科技工程。
据介绍,创新型企业是指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依靠创新实现持续发展的企业。我省首批计划选择50家企业进行试点,十一五期间,选择150家企业进行试点,并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行列。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省科技厅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落实试点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低扣政策,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试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将优先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设5个左右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20至3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0至4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
为解决科研机构发展中场地资金缺乏的问题,省科技厅决定筹备建设河南省科研机构生产试验基地,为我省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创新创业的基地。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成为我省乃至中部地区的科研开发中心、中间试验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成为我省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和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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