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商联界别在北京丽晶酒店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物权法草案。
[郭占春]:《物权法》草案对于民营企业来讲非常重要,而且尽管有一些像“合法的个人财产得以保护”,对于“合法”两个字怎么说不太好说等问题。
关于刚才说的农民土地的问题,当然,这次也说了,为以后留有一定的余地,但是,我总觉得农民这一块,我们希望这次金融改革,希望农民享有一定的金融服务。现在农民也和城市人一样,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宅基地的问题,如果住房能够抵押,有了宅基地以后,贷款资金不足的时候也可以贷款之后逐年来还,而宅基地不允许抵押,这样享受不到这样的金融服务。
另外,关于土地的事,我们担心农民有特殊的困难把地卖了。我看这个问题也不是主要的问题,因为有困难以后,完全可以把地转包,也可以分成三十年,每年拿租金,也可以三十年一次拿。所以,这样使得农民不能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包括城市住房可以做抵押,但是我们还有一些别的规定,比如抵押什么,就一套住房不能撵他出去,有两套可以没收一套,我们可以用别的方式方法来约定。但是,这一块,我总觉得,假如这次写不进《物权法》,将来应该很快地解释,还是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的问题,不然将来农民想发展,享受不到金融服务就会受到限制,没有金融服务,现代农业也是非常难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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