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集团原党委副书记田燕军涉嫌受贿受审
粤电集团原党委副书记田燕军涉嫌受贿受审,辩称有的钱是暂借,公诉人认为太过巧合
这边一案发 那边就还钱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蓝云报道:昨天,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田燕军因涉嫌受贿总计80多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身兼多职多次受贿
被捕前,田燕军同时兼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董事等职务。2006年2月,粤电集团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经理刘桂忠因经济问题被立案调查,身居集团高层的田燕军腐败也浮出水面。广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田燕军受贿的数额有人民币14.3万元、港币1万、美元3.7万元、英镑3.3万元。
田燕军首次收钱,始于2000年6月,将其“拉下水”的正是刘桂忠。据指控:田燕军利用担任上述要职的便利,为刘桂忠的升迁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刘的行贿共计1万美元。
2003年,田燕军又根据刘桂忠的引见,认识了一名燃气供应商张××。张为了达到能长期与刘所在公司合作,着力巴结田燕军这位上级领导,先后送出了3万多元人民币的财物和1万多美元;另外一名与粤电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商人吴某某的行贿最大手笔,先后多次给田送了10多万元的财物、1.2万美元、3.3万英镑。
声称一些钱是借的
据悉,张、吴二人的送钱手法颇有“技巧”,或是选择在田燕军买新房时送高档音响和电视机,或是寻找机会给田在国外读书的女儿送上高额保险和学费。田燕军的母亲在山西过世时,张、吴二人更是专程赶赴山西,在葬礼上送上了数万元的现金。“有些数额不对,我不知情,是我老婆经手,很多钱都是暂时借的。”昨日庭审中,田燕军自始至终这样辩解。对于刘桂忠送的1万元,他称自己一点都没印象了。对于张、吴两名商人的行贿,田燕军则称有些自己事先并不知情,比如女儿的保险费、学费,都是其妻子后来告诉他。另外的一些钱财,田称是暂时借的。
不可能仅仅是巧合
公诉人质疑称,田燕军夫妻二人一年的收入有50多万元,没有理由还向别人借钱。
一个有趣的情节是,2006年2月刘桂忠案发后,田燕军立刻向张、吴二人退回了大部分钱财。田据此称自己是借款,而不是受贿。对此,公诉人认为,这边一案发,那边就还钱,不可能仅仅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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