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3月8日电 据《三亚晨报》报道,为贯彻好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从今年起,海南所有建设项目用地的占补平衡将实行“先补后占”政策。
据介绍,所谓“先补后占”是指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在审批之前,必须先将足额耕地资源储备进行补充,并由用地单位出资、国土部门实施耕地的开垦项目,做到“先缴款,后批地”,从源头上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占一补一的动态平衡。
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海南已连续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省完成与建设项目挂钩的耕地开垦项目18宗,补充合格耕地面积895.99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称,随着海南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去年陆续有海口绕城公路、三亚卫星地面站等一大批重点项目上马,为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妥善解决海口、三亚等地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经过严格选址,海南省在土地资源充分的昌江、东方、乐东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实施了一批易地补充耕地项目,实现了资金和资源的有效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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