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假奏”第一案:女子十二乐坊“名誉侵权案”日前做出一审判决,作为被告的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琵琶演奏家章红艳因批评女子十二乐坊的假奏现象而被判败诉。这是继纳西古乐一案之后,司法再度“插手”音乐评论,其结果几乎让国内“音乐批评”这处鲜少有人涉足的领地再度拉响红色警报。
在公开场合目前几乎无人对此表明立场,然而业内人士对此究竟作何感想?早报记者昨日联系到几年前曾自曝“假指挥”的知名指挥家郑小瑛。她明确表态“完全支持章红艳,没有想到这么一位为艺术献身的艺术家却遭到如此侮辱。”并表示,假奏将把表演艺术推向毁灭。
回放:王晓京否认假奏
章红艳曾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了许多证据:包括声学专家对乐坊不同场合的演奏录音做的声波比对,两场演出声音波纹的误差只有一毫秒;《新京报》、《长沙晚报》等媒体报道,乐坊成员曾亲口说“确实会对手形”。远在美国的章红艳在最近的个人博客上指出,即便如此仍判定自己侵权,那自己必须选择上诉。
章红艳所批评的行为是以电视录播方式传输的所谓“现场演出”。女子十二乐坊创始人王晓京对此回应说:“她们没有必要假奏。”对于乐坊成员公开在媒体上承认过“对手形”的证据,王晓京称“那都是媒体的主观理解”。
郑小瑛:须给观众“知情权”
面对这样的是是非非,有网友再次搬出几年前郑小瑛自曝“假挥”的自白书,并赞之坦荡。早报记者连线在厦门的郑小瑛时,作为亲历者,她不但细述了电视录播型假奏,还一语道破:“王晓京为什么要上诉,因为他因此受到了商业损失;那么为什么会受到商业损失,说明他的顾客也反对假奏。”对于如今王晓京要求章红艳不但赔钱而且要公开道歉,郑小瑛气愤地说:“难道没有批评的权利吗?”在郑小瑛看来,假唱、假奏、假指挥,大腕们演“双簧”造假都和“触电”有关,而她本人也曾因电视台的要求被迫跳过一次“指挥舞”。“电视台说是‘一切为了省钱’。”郑小瑛回忆道,“为什么不去努力提高表演质量和播放技术,而是挖空心思去弄虚作假、欺骗大众呢?”
在郑小瑛看来,如果如今的电视需要这么做,不是不可以,但必须给观众一个“知情权”。
呼唤健康乐评环境
“掺假是他们对听觉不自信,所以只能靠视觉、打扮,露点肚脐眼来吸引人,其代价是牺牲音乐。音乐是需要平心静气地对待,专业要求其姿态是庄重的,跳来跳去怎么可以演好呢?”郑小瑛说,“与此同时,应该有艺术评论来加以引导,否则观众会误认为那是高级的。正确的评论可以将之评价为新品种的歌舞来处理。”
但是,乐评人施雪钧由以上官司出发提出疑问:“作为一种理论学科,一种文化争鸣现象,一种舆论督导现象,一开口批评,就被推上法律层面……有关音乐部门是否意识到,‘音乐批评’作为一种正常的学术活动,是不是缺少了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的‘保护层’?”
乐评人邵奇青说:“如果失去了一个健康的学术批评环境,我们的音乐批评家们、我们音乐批评家的学会团体,包括我们的音乐批评教育专科,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真担不起时,学者可以退休、乐评人可以转行,(到那时)中国音乐批评已经没有悲哀,由此留下一片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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