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刘奕湛)教育部8日公布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规划指出,干部培训取得的成效将作为干部任(聘)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介绍,参加培训的人员包含党政教育部门干部、高校领导干部、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等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
规划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5年内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加强培训的同时,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攻读教育管理方向的专业硕士学位或其他学位。
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当到中央党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的省级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一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在提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前,应选派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
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重点围绕实施素质教育这一中心任务,加强分区分类指导,注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薄弱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新任中小学校长应做到持证上岗,在任中小学校长5年内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0学时。
按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对新任或拟任校长,在上岗前或任职后半年内,要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职业学校校长提高培训时间每5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在培训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方面,教育部将继续与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密切配合,在中央党校举办“中央部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每年举办6期,每期100人。同时,依托有关高校,在全国分区、分片建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对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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