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实习记者庞文玉)在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从美国赶回来的张老太太泪流满面,她将感谢信送到了检察长手中,“公安机关神速破案,检察机关迅速办理,我的丧女之痛也得以缓解,真是千恩万谢!”这位张老太太是富祥小区别墅杀人、强奸、抢劫案受害者的母亲。
2006年11月26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富祥小区一别墅发生血案。受害人刘某是内蒙古来银经商人员,是资产数百万元的“富姐”。只因几句口角,犯罪嫌疑人林某翻墙入室,不仅强奸了刘某,而且将她的手机、财物洗劫一空,最后,又向其胸部连捅数刀,致使刘某当场死亡。2007年3月5日,刘某因涉嫌杀人、强奸、盗窃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银川市检察院。
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机关审查案件,法定的审查期限为一个月。但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提高司法效率,也为了使正义得到伸张,使受害者家属感到抚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加大审查力度,力求将此案尽快办结。负责此案的检察人员及时和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反复核实提交的证据,并让侦查机关迅速补充了6个证据细节。随后,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仅用了48小时就将审查、起诉的所有程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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