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柴立青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志刚 实习生 朱颖记者艾丹青)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分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按照相关要求,今年我省将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取消存车费、饮水费、学具、体检防疫等一切服务性收费和其他代办费,同时大力加强制止乱收费力度。
全部免除中小学生杂费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07年继续做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
据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禇子育介绍,目前中小学主要收费项目以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对应的措施集中在以下几块:
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为杂费和寄宿生住宿费。杂费在2006年全省已经实现免除,住宿费计划在2007年开始逐步取消,到2009年一律停止收取。
第二,服务性收费。包括学生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07年春季入学开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由财政保障。
第三,代办费。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可以收取(困难家庭学生除外),其他如教辅材料、学具、体检防疫费、保险费、校服费等其他项目,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07年春季入学开始同步取消。
贫困学生享受更多减免
根据要求,我省将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资助政策。
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
低收入家庭(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子女,免课本费、作业本费(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省政府逐步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逐步扩大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
少数民族学生,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因病、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减免费用项目和标准由市县政府决定。
2007年,我省将扩大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范围,把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2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
加大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
教育收费一直是近几年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每年两会代表议论的热门话题。如何让每一笔收费合法合理,清理教育乱收费一直是教育主管部门的着力点。
2006年,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派出检查组556个,检查大中小学校5459所(次),查处乱收费案件39件,处理违规收费910.5万元,37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止。
2007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狠抓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认真受理教育乱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市县或高校查处,反映问题严重的将直接派人查处。
对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06年,省教育厅配合省纠风办研制开发了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在杭州下城区70多所中小学和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3所高校进行了试点。今年,该系统将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将全省各市、县(市、区)和高校收费全部纳入监督的范围,进行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