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向大会作草案说明时说,“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毋庸讳言,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有关人民代表名额的分配,还没有充分体现出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干群差别。一个典型的现象是,在乡村、干群分野标准不科学的时代,工人、农民的代表名额常常被干部替代,比如县乡干部代表农民、企业负责人代表工人。
应当承认,通过媒体的呼吁和有关人士的持续关注,一线工人、农民和民工的权利这些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和维护。中央政府加大对乡村的投入,着力缩小中东部和西部的差距,就是典型的例子。但在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最重要的政治舞台中,一线工人、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声音不仅没有得到增强,反而有弱化的趋势。这就不得不让人们警惕———在普通工人和农民占全国劳动者绝大多数的中国社会,如果与有产者和管理者等精英阶层的声音相比,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弱化,最终形成的将是一种有缺陷的社会治理架构。
增加一线劳动者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可谓顺应民意舆论之举。不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选举出一定数量的工农代表固然重要,但让工农代表真正“代表工农”更不可忽视。所谓“代表工农”有两层涵义,一是这些代表应通过公正的程序而产生,具有真正的代表性,他们众望所归,得到广大一线劳动者的衷心拥戴。二是这些代表应该是一线劳动者中的佼佼者,他们有着良好的参政议政素质,有着卓越的才能。
鉴于此,增加工人、农民和农民工在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中的名额比例,一定要杜绝纯粹的形式主义,而要从参政议政的效率方面着手准备。我们所能期待的,是今后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增加的一线工人、农民,不仅身份是“货真价实”的产业劳动者,而且有着勇于说话、善于说话、尽心尽力为选民办事的从政才能。
要达到这一目的,就有必要继续完善人大代表的推荐、预选和选举机制。一方面,要规范组织推荐程序,坚决防止一些地方领导内定代表候选人的现象,此外,要让预选更公开透明,避免选民自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在预选程序中莫名其妙被“拿下”;另一方面,要在工人、农民和农民工中进行广泛动员,打破地域限制,以优中选优的方式选拔优秀的一线产业工人和农民的代言人。与此同时,国家还可以在这个问题上进行试点,更充分地实现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既有利于选拔优秀的民众代言人,更有利于为我国未来的民主发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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