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流动人口将有统一居住证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记者孙春英柴黎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今天表示,2007年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引导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对于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落户。”武冬立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
据介绍,2006年上海、重庆等地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于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社会保险、住房贷款、购车挂牌、汽车驾照、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实行市民待遇。广东省东莞市制定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并批准160名荣获“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流动人口在该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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