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妇女节。在两会委员驻地北京京丰宾馆,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就去年我国建立的土地督察制度提出,国家可以设立房屋土地监委会,监督检查全国房屋价格高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他指出,去年成立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他介绍,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在住宅建设、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政府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干预。美国成立了联邦住房发展机构,新加坡政府成立了住房发展局。中国设立房地产土地监督委员会,在目前全社会都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情况下主要应该关注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他详细介绍了成立国家房屋土地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一是检查房地产开发中占用土地的情况,查处房地产交易中土地收益的流失。房土监委会驻各地机构,应协助各地国土、城建等主管部门,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检查该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用地情况,监察详细规划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控制用地情况。
二、全面、及时、深入地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出权威性的判断,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房土监委会应联络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科研力量,作好房地产市场的预测,制定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房地产开发调控体系和市场干预机制,优化组合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促成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政府应把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当作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中国房地产土地监委会应派驻各省建立办事机构,以监督各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廉租屋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情况,并及时予以指导,促使各地住房市场供需结构趋于合理;与此相适应,检查督察各地的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廉租房用地不应低于全年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四、建立全国各大中城市统一的房产权属档案与信用档案体系。在建立全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同时,由房地产土地监委会牵头指导,整合银行、房管、税务等部门及社会有关层面的力量,实现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网,建立个人房产权属与信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实现房管、银行、税务部门之间个人信息的共享,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
五、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土地闲置的处理办法。房地产土地监委会应监督各地严明执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二年的,如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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