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路瑞东):一名男子在租赁了一辆汽车后,迫于无力缴纳租赁费,竟然与朋友合伙将车辆出售给他人,而后失去踪迹。天津市公安津南分局小站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将刚刚潜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
2005年5月,津南区小站镇某村农民梁某在大港区某汽车租赁站租了一辆凌帅轿车,梁某在开了一段时间后,把车借给了一个朋友使用,可是时间不长,轿车因事故被公安机关扣留。租赁站按照约定多次向梁某催要租赁费,而此时梁某也手头吃紧,只得硬着头皮应付催讨。无奈之下,梁某找到向其借车的朋友商量解决办法。
为了尽快摆脱窘境,梁某决定将租来的轿车以低价卖掉!于是,梁某从一个租赁汽车者,摇身一变就成了汽车的主人。梁某谎称车辆已接近报废年限,以2万元的价格把车卖了出去。可是终究纸里包不住火,就在梁某把车卖掉一个月后,汽车租赁站老板在路上看到了梁某租赁的汽车,追上去一问司机,才知道自己的汽车已被梁某卖给了别人。公安津南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对涉嫌诈骗的梁某进行抓捕,而此时的梁某像是蒸发了一样,早已失去了踪迹。公安津南分局刑侦五大队对梁某实施上网抓捕。2007年3月2日,小站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梁某近日可能会潜回家中,于是民警在其家住地附近布控,就在梁某心怀侥幸刚刚踏入家门时,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经讯问,梁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供认了他涉嫌诈骗的作案经过。目前,梁某已被公安津南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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