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彭锋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广东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2007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
《方案》要求,省内各高校及省人才服务中心招募800名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和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其中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应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经考核、体检和统一培训后,安排到广东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参加2007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由去年的600元增加到800元,另外每人每年还有2000元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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