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代表:物权法制定过程贯穿四大难点
本报特派记者刘彬北京报道
“物权法的起草从1993年开始,到2007年,历经14年,这在我们国家立法的历史上是少有的,我自己参加过6次审议。个人体会,物权法制定有很多难点。
■难点一: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信春鹰教授说,物权法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宪法规定的,但同时它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所以怎样能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物权稳定的关系,怎样把握这对矛盾是物权法制定的一个难点之一。物权法怎么样体现改革时代的要求,我觉得这是特别困难的一点,很多反对人的意见也都是从这里开始。我觉得现在的物权法草案在这方面处理得非常好。
■难点二:文化上的差异
“第二个难点,我觉得主要是文化上的困难,”信春鹰解释说,物权这个概念本身是罗马法的一个概念,很多基本的原则都是缘自于罗马法,而我们国家的法系,由于中间有很多断层,物权法的很多理论和概念我们并不熟悉,所以一方面要普及,要解释,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维护一些共同的概念,不然我们的法律国际上就不懂了,这确实有一个文化上接受的问题。
■难点三:公权力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信春鹰说,现在的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做出明确规定,也有人呼吁,在物权法之后,要制定征收征用法,具体地限定公共利益,很多国家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单子来说明哪些东西是公共利益,但是它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就是它是要使大多数人受益的利益。
■难点四:观念上的障碍
第四个难点我认为是观念上的障碍,信春鹰教授解释说,有人担心物权法的制定,会把分配不公合法化,我们也承认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有少数公民获得了不合法的财富,但是这不是因为物权法,恰恰是因为没有物权法,物权法的制定可以防止对财产的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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