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讯记者王斗斗“尽快解决企业检法两院干警的政法专项编制问题,将农垦、森工和铁路系统检法两院干警纳入国家司法体系统一管理,使其享有与政法专项编制干警相同的公务员身份和待遇。”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代表这样呼吁。
20世纪80年代,我国相继在农垦、森工和铁路系统设置了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单位业务工作归上级对口单位领导,经费由所属企业承担,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分别由所属企业主管,上级检法两院党组协管。
“由于历史原因,国家一直没有给企业检法两院下达政法专项编制,致使企业检法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司法职能的发挥。”姜伟说。
他指出,目前体制下,企业检法干警属企业人员性质,与政法专项编制的检法干警相比,尽管职能基本相同,但身份却迥然不同。企业检法两院虽然是依法成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审判机关,但其干警编制却未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序列,干警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由于农垦、森工和铁路系统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财力有限,且以经济发展为主,所以对所属检法两院投入严重不足,企业检法干警与政法专项编制的地方检法机关干警同工不同酬问题十分突出。
“实现国家司法体系的统一,规范企业检法两院的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势在必行。”姜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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