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继2006年春季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之后,今年春季开始,厦门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也免除了。对于民办学校,财政部门将按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给予补助,以达到等额减收学费。
读公办学校学杂费全免
除了去年春季已经免除学杂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外,其他在城镇公办初中、小学就学的学生无论户籍关系,自2007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学杂费。
无论户籍关系,就是指不管你是厦门市户口还是非厦门市户口,不管你是农民工子女还是非农民工子女,只要你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就一律免交学杂费。但是借读生所要交的借读费(按规定可以免交的台湾金门学生和农民工子女除外),寄宿生所要交的住宿费,还有课本、簿籍费以及属代办性质的费用,仍要按规定缴纳。
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的学生,仍然按照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的规定免除课本费、簿籍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读民办学校有学费补助另一方面,由教育部门统筹到民办初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财政部门将按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可等额减收学费。
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各区不同,如思明区小学是450元,某农民工子女被统筹到思明区的民办小学就学,该校每学期学费600元,一年1200元,区财政补助公用经费450元,学校收到补助后等额减收学费450元,该农民工子女一年实际就交学费750元。
政府方面表示,将进一步落实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加快新建城区的配套学校建设,争取尽快让所有的外来员工子女都能够到公办学校就学。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凭卡减免
此外,今年起厦门市还将试行发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制度,该卡用作接收学校减免借读费的凭证。
由于目前公办学校还无法全部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被安排进民办学校就读。凭借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农民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时,除了可享受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学费补助外,还可再减免学费。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由各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公室组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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