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母亲给付女儿及公婆各2000元赔偿金”
这是一场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亲情官司”。
患有“酒精中毒精神狂想症”的一位父亲喝成酒精中毒,他睡了一觉再没醒来。
10岁的女儿冰冰(化名)痛失父爱,将母亲推向被告席,理由是“没尽到看管好父亲的责任”。
丈夫在妻子陪酒中丧命
几年前,冰冰的母亲发现丈夫喝酒由一两盅演变到最后的“嗜酒如命”,并出现酒后的精神异常,结果被确诊为“酒精中毒精神狂想症”,是精神类疾病的一种。
由此,夫妻之间由争吵发展到了分居。冰冰父亲回到父母家生活,改善了酗酒状况,病情也得到一定控制。
2005年元旦,冰冰母亲来到丈夫的住处。看见妻子,冰冰父亲提出喝酒,冰冰母亲陪着丈夫一起饮起酒。酒后,冰冰的父亲很快入睡了,然而却再也没有醒来。
经沈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为“系因酒精中毒而死亡”。
2000元难了“亲情官司”
今年元旦刚过,冰冰将母亲告上法庭,理由是:父亲是精神病人,母亲是父亲监护人。母亲曾多次使父亲喝酒,母亲的过错行为是导致父亲死亡的直接原因。
2月2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亲情官司”。冰冰与母亲不约而同地选择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
冰冰的委托代理人表示:“是被告让丈夫喝酒造成死亡,给女儿心灵留下无法弥补的创伤,给年迈的父母造成重创。”冰冰母亲的委托代理人则反驳:冰冰的指控纯属无中生有,肆意诽谤和诬陷。
冰冰一方拿出了“证据”———冰冰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晚,母亲陪父亲一同喝酒,造成父亲喝醉,并导致最终死亡。
“冰冰才10岁,属无行为能力人,她的话不能作为证据。”冰冰母亲的代理人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冰冰父亲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属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对其过分饮酒、酗酒有害身体健康属一般生活常识,应属能够认识范畴。故对其因酒精中毒死亡应由其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但冰冰的母亲作为其监护人,没能尽力劝阻、制止,应属没完全尽到监护职责,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冰冰母亲一次性给付冰冰及冰冰的爷爷、奶奶死亡赔偿金各2000元(属精神抚慰金性质)。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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