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
早报讯 (记者江海苹)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酝酿已久的《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昨日浮出水面。
当天,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第二次成员会议召开,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成为会上讨论的重点。
市长朱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林文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张东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坚,副市长许昆贞,市政协副主席吴共湖,市政府秘书长李冀平,以及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等出席会议。
朱明就下一阶段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做好修编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等。三是扩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四是强化保障,尽快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朱明强调,如何把方案落实到位,把规划方案落实到位,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落实和规范,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部门内部人员特别是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带头抓好管理,不违规违纪。
上下班时间错开
市区19日起试行
19日起,市区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等窗口服务单位将开始试行“朝九晚五”工作制,以缓解中心市区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拥堵情况。
“朝九晚五”,指的是上午9时上班、12时下班,下午1时上班、5时下班,中午休息1小时的作息制度。
据调查,在中心市区,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移动等单位共有私家车6000多部。
另据了解,4月1日前市区将加强城市道路的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督促鲤城区、丰泽区加强市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加强各风景旅游区(宗教寺庙)的车辆停放管理,严禁车辆占道停放。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占道设摊经营、占道施工、占道堆物等非交通占道行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对沿街商店实行“门前三包”。
严查六种违法行为
非客运车辆载客及两轮(三轮)摩托车、机动轮椅车载客营运等6种违法行为将被交警严厉查处。
这6种违法行为分别是:
1.市区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占道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和交通指示标志行驶、违反禁令鸣喇叭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交叉路口不按信号灯停走、跨越隔离栏、随意横穿马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交叉路口不按信号灯停走、停红灯时随意超越停车线、自行车载人载货抢行猛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营运车辆占道待客、违章调头、争道抢行、强超强会、不按规定在站点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4.非客运车辆载客及两轮(三轮)摩托车、机动轮椅车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
5.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6.摩托车曲线竞驶、飙车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5月1日前将开始实施对原持有牌证的人力客运、货运三轮车更换牌证。对于无牌无证或人、车、证、牌不一致的,予以取缔,并逐步减少市区从事客运、货运的人力三轮车。该项工作将于10月1日前完成。
分时段禁止左转
4月1日起,在中心市区,有关部门将强化主干道交通结点路口的管理。
与此同时,减少主干道的交通冲突点,加快建设主、次干道中心隔离带和机非隔离护栏,封堵不必要的道路护栏开口,逐步分批分期对未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包括全天候禁止和时段性禁止)。此项工作第一批于6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于9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于2008年3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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