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10日电(记者董碧水)从2007年春季入学开始,浙江省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并取消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管费。从今年起,浙江省还将开始分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
相关人士称,此举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让校长们一门心思抓教学,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据了解,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浙江已免除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学杂费,今年春节前,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此次出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相比其他地区,改革力度更大,保障范围更广。
据介绍,从本学期开始,除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外,一律取消、停止学校的一切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如,过去因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的存车费、蒸饭费、饮水费等,这些相应的合理支出将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辅材料、学具、校服、保险、体检等其他项目也将同步取消。严禁学校搞收费办班、收费补课,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同时,对符合省定标准的贫困家庭子女,将减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农村小学、初中的困难学生还能免费吃上营养餐。
据测算,不包括教师工资,2007年浙江全省共需筹措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资金约24亿元,其中省财政承担10.7亿元。“省领导决策的一个主要用意是,给足中小学‘皇粮’,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确保学校办学所需的一切费用,让校长们一门心思抓教学。”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说。
根据新的政策,浙江中小学的教师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贫困学生资助等全部由政府承担,所需资金分五类地区由省与市县分担,其中欠发达地区免杂费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中小学教师合理收入也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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