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闹出人命
桐庐一家快递四职工被提起公诉
通讯员 桐检 实习生 杨俊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原本可以理智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事件,由于当事双方不冷静而闹出人命。
去年5月23日,家住桐庐县桐君街道的陆玉儿骑电动车被当地一家快递代理服务部的小货车撞伤,经诊断,陆玉儿骨折,伤势不重。
虽然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作了处理,但陆玉儿需要继续治疗,赔偿问题一直悬着。陆玉儿的哥哥陆某是一家消防器材厂的负责人。当年11月,陆某出面向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快递服务部索要医疗费,但服务部负责人刘益平以交警部门还未对该起事故作出处理为由拒绝支付,双方由此发生争执。
陆某心有不甘,他特地安排厂里的职工祝某驾驶微型货车守候在快递服务部门口。
当天下午1点左右,汪某驶快递服务部轻型货车停靠在服务部不远处的路旁。守候在一旁的祝某误以为该车就是撞伤陆玉儿的肇事车,便连忙打电话告诉陆某。陆某到场观察后,打电话叫来厂里职工王某做帮手,决定对该车实行拦截。
此时,刘益平及其职工周华已察觉到有人要拦车,即联系王中显、王云翔,两人先后来到快递服务部。
下午2点左右,汪某开动轻型货车,周华、王中显、王云翔三人跟随其后。结果遭到祝和王的阻拦。周华等四人在几次劝解无效后,对祝和王实施殴打,致王后仰跌倒,造成颅脑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数日后死亡。
案发后,汪某主动投案自首;周华、王中显、王云翔也分别投案自首。
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被告人周华、王中显、王云翔、汪辉的家属与被害人王某的近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赔偿22万元。(1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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