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林红)物权法草案提请人大审议以来,全国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草案讨论,提出不少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省委员在讨论中认为,物权法草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遵循了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委员们认为,物权法草案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越改越好,已趋于成熟。草案准确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精神;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了平等保护;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加大,能够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了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委员们还指出,物权法草案从进入立法计划、调研、初审,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再到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七次审议,其慎重、积极、稳妥的程度,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草案真正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髓,也体现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政治文明发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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