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姝阳)省农业厅昨日公布《200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农产品入市要查验
方案要求,建立入市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有毒有害农产品就地销毁
建立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制度。经入市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转销其他市场,对已进场销售农产品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或工商部门,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现问题农产品要报告
建立市场经营档案制度。批发市场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产品经营档案,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等制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各批发市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联系人,负责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对平时抽查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数量、检出的有害成分、来源地及处理情况。
农产品质量情况不定期发布
据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力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范围、品种和项目。将监测品种扩大到蔬菜、水果、茶叶、大米、生猪、家禽和淡水产品等农产品,将蔬菜农残监测项目从13种扩大到20种,并加强对大米重金属的监测。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将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积极引导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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