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高宇澄)2006年行政监督记分制在海门市部分涉药单位试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优化市场监管、提升监管质量奠定了基础。记者获悉,从今年3月份起,海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市药品经营单位中全面推行行政监督记分制度。
此项工作与日常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南通市海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度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分组分工要求,由各监管小组组织实施,及时记分。具体操作时实行扣分制,对药品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或处罚后,对照14项记分标准,应予扣分的给予扣分,告知当事人并确认签字。
目前,该局通过对近10家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记分,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为“示范药房”评定、年度重点监管单位确定、行政处罚裁量、信用等级分类等工作提供了有效的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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