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面对小偷深夜企图闯入自己家里行窃,四川省金堂县一名七旬老人,用自己私藏多年的火药枪将小偷打死。对这起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的被告人汤吉厚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案,近日,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汤吉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6年11月9日晚,被害人张伟与他人正撬被告人汤吉厚家后窗时,惊醒了正在家中的被告人汤吉厚,汤因害怕,遂在沙发后拿出自己在六十年代获得并非法持有的长约一米多的火药枪,向撬窗户的人影开了一枪,张伟被火药枪击中胸部,在逃离现场约200米后死亡。汤吉厚随后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当被害人张伟正在撬被告人汤吉厚家的后窗时,汤没有通过从正门出去向邻居呼叫,或其他方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是用其非法持有的明知具有杀伤力的火药枪向窗户外的人影开枪,主观上具有放任其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被告人汤吉厚最初购枪并办理了持枪证,其主观恶性相对较轻,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悔罪表现明显。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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