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预测,二产比重降低1%、服务业提高1%,其能耗水平可下降0.92
%山东将采取调整三次产业比重、轻重工业比例等措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预计比“十五”末期降低22%。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要调整为8∶55∶37,轻重工业比例调整为40∶60。
山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山东省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2004年为32.2%,2005年为32.1%,到去年再下降到32%。
产业结构不合理被认为是山东能耗水平较高的重要原因。2005年,山东三次产业比重为10.4:57.5:32.1,而同期广东三次产业比重为6.3:49.5:44.2,全国平均水平为12.4:47.3:40.3。
与此相对应的是,2005年,山东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为1.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2,而同期广东省只有0.79。
山东省发改委预测,在三次产业能耗水平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二次产业比重降低一个百分点、服务业提高一个百分点,山东省能耗水平可下降0.92个百分点。
在上述《意见》中,山东提出要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为此,山东省将按照GDP的万分之0.5的比例建立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7年,实现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与工业并轨。
目前,山东省轻重工业比例是34∶66,重工业比重过大也被认为是山东能耗水平较高的重要原因。《意见》提出,到2010年,将该比例调整为40:60。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6%提高到35%。
《意见》提出,山东将通过改善能源结构降低能耗。到2010年,30万千瓦级以上主力机型装机容量比例将提高到55%,热电联产机组比例将提高到35%,届时,全省发电机组发电标准煤耗比2005年降低10克/千瓦时。
山东省将实行新能源发展配额目标管理制度。主要能源企业要明确新能源市场配额目标,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限制其发展常规项目。到2010年,山东省新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将达到1000万吨标准煤,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由目前的不足1%提高到5%。(李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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