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11日电(记者刘大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酿造了一起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6人受伤。四川省崇州市委近日宣布,因为监管失职,这个市相关部门的11名官员分别受到记大过、行政警告、书面检查、取消评优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记者了解到,2006年8月25日19时50分左右,崇州市三江镇蒙渡村8组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村民舒云章、舒云义非法生产、储存烟花原材料、半成品,不慎发生爆炸。事故中11户村民房屋遭到不同程度损坏,其中2户被夷为平地。事故造成了舒云章等4人死亡,舒云彬等6人受伤。
据崇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认定,这个事故是一起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崇州市三江镇政府、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力等问题,因此这些部门相关负责人共11人分别受到处分。
|